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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条例(四川省政府投资条例)

admin2023-12-21 16:55:11最新更新97
本文目录一览:1、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2、

本文目录一览: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实施程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三)将第十四条第二项、第二十三条第二项中的《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修改为“《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向市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批复。”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2021修订)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实施程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市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3、(二)将第十条中的“计划、财政部门”修改为:“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三)将第十四条第二项、第二十三条第二项中的《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修改为“《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4、首先是依法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除国家出台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外,禁止制定外商投资准入限制性或禁止性措施。前海蛇口自贸试验区适用国家发布的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

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确立工程建设监理制度,规范监理工程师的执业活动,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贵州省政府投资条例

贵州省政府投资条例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旨在规范政府投资活动,促进透明化和合法化。该条例共29条,其中包括政府投资的方式、项目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的规定。

第一条、_为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促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规范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为扩大开放,强化投资服务,保障外来投资者合法权益,优化投资环境,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外来投资服务、外来投资权益保障适用本条例。

政府投资条例是什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履行相应的政府投资管理职责。

贵州省政府投资条例是贵州省政府依法规范政府投资活动的法规,主要涉及政府投资的方式、项目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

本条例所称的市级政府投资,是指利用市本级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核准目录》所称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目录》规定由省级政府、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其具体项目核准机关由省级政府确定。

投资监管的手段有哪些

检查 检查是基金监管的重要措施,属于事中监管方式。检查可分为日常检查和年度检查,也可分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

经济手段。政府对证券投资基金监管的经济手段是指政府通过各种经济杠杆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来监督和管理投资业,使其稳定、健康的运作和发展。行政手段。

对投资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各类投资中介服务机构均须与政府部门脱钩,坚持诚信原则,加强自我约束,为投资者提供高质量、多样化的中介服务。

因此,通常的造价咨询服务很难做到对项目总投资的控制。

(3)信息披露监管。制订严格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基金严格履行定期公告及重大事项临时公告义务。

对证券投资基金的适当监管对于实现保护投资者的目标至关重要,监管机构应采取下列监管措施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①向投资者充分披露有关信息;②保护客户资产;③公平、准确地进行资产评估和定价;④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赎回。

天津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投资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根据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市级政府投资管理适用本条例。

2、(三)坚持政企职责分开。核心企业及其他成员单位不得兼有政府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能;(四)企业自愿,政府引导。

3、第一条 为完善投资环境,扩大横向经济联合,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4、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管理,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程序,根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结合本市情况,制订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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